臨近年關,“過年月嫂要求三倍工資”上了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起因是有博主在社交平臺發帖,稱自己預產期本來是在正月初六,有預感可能會提前就和月嫂說了過年期間工資的事,月嫂是16000元一個月,三倍工資博主覺得太貴了,就想著三天給阿姨放假,當時阿姨也沒說什么,結果今天和阿姨說寶寶周五就要出生了,讓她準備過來,結果阿姨要求三倍工資,求助大家該怎么辦?
帖子底下有人留言,節假日三倍工資已經是行業慣例,就應該執行;也有人覺得既然阿姨之前答應可以放假,現在又要求三倍工資有點說話不算話;還有人算了下說給阿姨放假3天,對于阿姨來說,回老家不太現實,肯定更想要三倍工資……
每年春節,不只是月嫂,保姆、保潔等工種都很緊俏,隨之而來的三倍工資也成了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從市場了解來看,目前市場上絕大多數機構早已經將月嫂在小長假的三倍工資寫到合同里,而且會事先和雇主說明。
而很多人遇到過這個問題的處理方式大同小異,基本上按合同約定來執行,或者是額外包一個大紅包。
而月嫂們則表示,國慶和春節三倍工資,其他節假日雙倍工資,這些都是行業規定,遇到大方的雇主,碰到月嫂過生日也會有所表示。
本文標簽:月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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